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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安 市 气 象 局 简 介
永安市气象局的前身是1938年建立的永安测候所,新中国成立后于1952年重建,1984年扩建为国家基准站。经过近七十年的发展,现在的业务主要包括:地面气象资料数据的采集、编报,为空军和民航提供航空天气报告;并参加全球气象数据资料交换,在三明是唯独的一家。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和"12121"电话语音信箱等多种媒体发布永安市辖区内的各种公众和专业的天气预报、警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福建省气象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雷电灾害防护管理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及对施放经营性气球或飞艇进行管理。拥有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自动气象站、分组数据交换网等现代化设备。随着福建省气象预警系统永安支中心的建设,将建成覆盖全市、具有山区特点的中尺度天气系统监测网和"反应快速、传递及时、预报准确"的防灾减灾气象信息中心和指挥决策中心。
永安市气象局是永安市主管气象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据《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全市气象工作行政管理职责。 工作机构名称: 1、预报股 2、观测股 3、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局长室: 0598-3663036 预报股: 0598-3633437 测报股: 0598-3633426 服务中心: 0598-3618189 华云公司: 0598-3655853 防雷减灾管理局:0598-3618189